EB1第一优先职业类移民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最大的特点就是申请人均为杰出人才,因此无需雇主雇佣,也不需要投资50万美元,即可直接全家获得美国永久绿卡。也被成为美国的技术移民。那么美国技术移民最新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今天为大家详细的总结。
1、外国人在美国创业开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公司为自己申请第二优先的绿卡申请。这包括通过劳工卡和上面提到的“国家利益豁免”两种途径。根据新政策,只要外国创业者自身以及其开设的公司符合移民局的要求,都可以通过以上两种途径获得绿卡。不过,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有待解决,例如:外籍老板的公司为自己的老板申请劳工证如何证明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等。
2、移民创业者可以按“国家利益豁免”。也是这个新政策的一个亮点,可以自行直接申请绿卡,因为开办公司,在美国创造工作机会,被视为一种国家利益。这种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甚至不必得到工作机会或有美国雇主。
3、外国创业者在美国创业开设公司,可以为自己申请H-1B工作签证。以往,很多外国人毕业后,只有找到美国雇主,才可以让其支持自己申请工作签证,如果自己开公司,很难拿到工作签证申请的批准。新政策表明,如今外国创业者也可以通过自行开办公司,只要提交的美国移民签证申请文件能够证明以及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这样的申请也有可能被批准。
4、开放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的I-140移民申请的加急处理程序。这意味着这些跨国公司的主管和经理提交移民申请后,多交给移民局1225美元的加急费,跨国公司的老板可以在十几天内就拿到I-140移民批准书批准。而之前这类申请是不可以要求加急处理的。
个人简介主要参考如下EB-1移民条件: 只要符合下列10个条件之中3个,如果不符合,重点在于第十一条,请仔细斟酌参照第11条。
①、“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
②、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进入这些专业协会应该有一定的要求,也就是说不能仅凭缴纳会费就可以进入。通常要加入此类专业协会的资格须由该领域的国家或者国际专家评审决定。
③、在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有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道,或曾有重要媒体报道过申请者以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④、在其领域内,作为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的其他人的作品或工作进行评审鉴定。
⑤、在其领域内,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⑥、在其专业的国内、国际刊物或其他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⑦、在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相关场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⑧、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⑨、在其他专业或相关领域,申请人的工资、酬劳、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⑩、其工作或产品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其他任何能够反映和说明申请人的才能和成就的证明。
先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EB1移民签证,EB-1移民签证全称为跨国公司移民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它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到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EB-1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关系。在美国的企业实体是申请人,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申请人。在递交EB-1申请前,美国实体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未满一年,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先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其次,我们需要注意到成功申请到EB1签证的关键对EB-1移民签证申请,美国移民局主要审看美国公司的结构设置和运作。美国公司还要有实质性运营,并有相应的收入。有无利润倒是次要问题,当然有利润会有助申请。
再者,我们需要了解申请EB1移民签证的成本,对EB-1移民签证申请,美国移民局通常重点审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如果美国公司刚成立不久,移民局常常要看海外公司给美国公司投资汇款证据。汇款并没有最低限额要求,但要足够支付美国新公司的启动开销并和运作规模业务相适应。在实践中,一些初始投资额仅为十万美元的EB1申请,在美国公司全面运营后,案子成功地获得了批准。
最后,我们应该了解为何要选择EB-1移民签证,我们能获得什么好处呢,EB-1是永久性绿卡,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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