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9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赫森(Ahmed Hussen)宣布了新修订的加拿大移民新政策法案Bill C-6,新法案的入籍申请要求更加宽松,其中一个重要改变是:取消了海外出生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没有申请加拿大公民身分被自动取消国籍的规定。
目前,《入籍法》C-6修正案定于2018年实施的无权取消公民国籍一项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之后不会再轻率地取消大家的公民身份,并致力于提高公民获取国籍过程中的公平性。
一等公民:
对于加拿大出生且没有其它国籍的公民,无论怎样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二等公民:
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后入籍的公民可能被剥夺国籍,如犯严重刑事罪行、叛国,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
那也就是说,任何可能被撤销公民身份的人都可以选择联邦法院审理案件,或者要求部长作出决定。这一规定,改善了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过程中的公平性。此外,撤销程序还将包括一个额外的步骤,即在提交给联邦法院做出裁决之前,IRCC官员需要审查提交的案件并决定是否要继续撤销。
此外,在个人要求部长做出决定的情况下,他们还有在联邦法院要求对部长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的机会。
根据2015年提出的C-24法案中规定的决策模式,住宅诈骗、隐瞒犯罪和身份欺诈案件的决策者是部长。联邦法院则是与有组织的犯罪,安全以及侵犯人权和国际权利有关的欺诈案件的决策者。
对于华人来说,这是个好消息。因为很多华人移民取得公民身份后,会去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定居做生意。因此他们的孩子出生在海外,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没有在28岁之前重新申请,就会自动放弃加拿大公民身份。
以前很多人压根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孩子的公民身份就这样失去了。现在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现年39岁的安娜丽斯(Anneliese Demos)在2岁时跟随父母移居加拿大。父母是加拿大人,她也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境内,每年都缴税。但是因为没有在28岁之前重新申请,去年她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被取消了。
不过,根据联邦的新法规,现在像她这样"身份尴尬"的人能够通过诉讼继续保持加拿大公民身份。
Bill C-6作为“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补充,是对2015年引进的旨在修改取消公民国籍审批程序的Bill C-24的进一步改革。联邦移民部表示在今年晚些时候还有更多的加拿大移民新政策改革措施将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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