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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洛杉矶移民有移民监吗

2022-11-29 15:36:26    1 次   作者:admin   在线咨询

德国没有移民监,每180天入境一次即可,对每次入境待在德国的时间长短没有要求。下面小编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德国有没有移民监

德国有没有移民监

移民监,顾名思义是移民期间受到监管/监督,也就是移民国家在发放了移民身份之后都对申请人在该国的居住时间有要求,如果达不到就可能被取消身份。从一方面来说,这有利于移民者融入当地生活,无论是环境、文化和语言,这些都是重新进入另一个国家的基础;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一部分移民者可能觉得是一种负担和束缚,原因如下:

1. 国内还有事情处理,无法长期生活在海外;

2. 税务居民。有些国家,登陆后并居住183天就成为税务居民了,全球征税的话,国内的资产还没配置好,就要面临高额纳税。

3. 各国移民监规定各有不同,要求的移民监也不一样。

基于以上种种,德国创业移民 —— 自然而然就成了大部分人的选择。

德国是没有移民监的国家,而维持德国的居留通常只需要每半年登陆一次即可(有德国出入境记录)。不仅如此,移民德国还能自由出入其它26个欧盟国家并享受全球优质的社会福利。

德国创业移民(德国跨国企业派遣工签)申请条件(个人和公司):

个人要求:

1. 专科或以上学历

2. 在国内公司至少担任12个月或以上高级管理职位

3. 所属职位至少位于国内公司组织架构第三层

4. 对人、财、务均有管理权

国内母公司要求:

1. 国内公司已成立3年

2. 近一年报税营业额达到500万人民币

3. 至少有20名全职员

德国创业移民(德国跨国企业派遣工签)申请流程

1. 签约

2. 材料及商业意向收集

3. 注册德国公司

4. 预约主申请人面签

5. 资料递交使馆

6. 申请人获得德国D类工作签证

7. 申请人登陆德国,换领首次ICT签证

洛杉矶移民监都有哪些要求

美国移民法明文规定了,要成为美国居民(绿卡),必须要有把美国当成家的意图。至于这个意图到底是指什么,并无明文规定,相反法院的案例给了许多有价值的指引。在考量是否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时,居住时间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其他包括是否在美国有工作,有投资,有银行存款,有房子(住所),有家人等等都可以是考虑的因素,法官会综合所有因素来确认这个意图。

除此之外,法律也的确给出了几个明确的时间点。我们接着逐个讨论。

美国移民法规定:持有绿卡的人,如果在不申请回美证的情况下,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则视为放弃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海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没收绿卡持有人的绿卡。但是绿卡持有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并未丧失意图,例如绿卡持有人是因为疾病或者遭受犯罪行为等客观原因无法返回美国洛杉矶等。

两年

绿卡持有人如果需要长时间(一年以上)离开美国的,可以在离开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持有回美证的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最长可以达到两年。

六个月

通常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就是简单的入关,而不存在海关是否批准入境(admission)的问题,因为本来就可以合法进入美国。这有别于其他持各类签证入美国海关的人,他们都需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才可以进入。

但是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超过6个月的,那么再返回美国,就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才可以入境。在这个程序里面,海关就有权来按照居住意图的标准来判定绿卡持有人是否已经丧失了居住意图,因而丧失绿卡。因此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超过6个月的,海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来取消绿卡持有人的绿卡。

三个月

移民法并无有关绿卡持有人离境3个月而不让入境的法律规定,这是流传已久的假新闻。从上文分析可知,维持绿卡的根本条件就是要有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在维持这个意图的过程中,居住时间不是唯一决定因素。考虑到一次离境6个月或者1年会带来的明确法律风险,所以实践中,绿卡持有人每次离开美国不得超过6个月。

在不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除因犯罪等其他特殊情况,实际上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是其固有权利,边境官对于经常往返出境的绿卡持有人也只能采取多盘问和建议绿卡持有人签署I-407表自动放弃绿卡(请慎重!一旦签署I-407表,表明您自动放弃绿卡!)。入境美国,当移民官提出这个要求,一定要拒绝!

对于经常往返的绿卡持有人来说,必须明确的表明自己把美国作为家的居住意图,如果海关在盘问中得知绿卡持有人没有居住意图的话,可以取消绿卡,因为归根到底,意图是维持绿卡的根本。

洛杉矶移民监时间多长

洛杉矶移民监周期

美国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按移民法,申请公民入籍的绿卡居民留在美国的时间,是必须在入籍申请提出前5年,有至少2年半时间是在美国居留,同时每年至少6个月是在美国。若某1年内离美超过6个月,其余几个月时间即不能计算在这2年半的居留时间内,若离开美国时间超过1 年,居留时间计算即会中断。

洛杉矶移民办理周期:

符合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要求,即可提出洛杉矶移民申请。 EB-5的申请的步骤流程和每个过程的时间周期为:

1、评估并设立地区性投资项目,约2个月。

2、向移民局递交I-526表,申请投资移民批准,约3个月。

3、移民局批准后,申请人材料转交NVC即全美签证中心处理绿卡号,最后由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给申请人4号文件袋,即面试通知,约6个月。

4、等待广州总领馆面签,获得签证,约1个月。

EB-5投资移民申请人从开始申请到最后拿到永久绿卡的时间通常是三年半到四年。

入美国籍需5年内住满2年半

美国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按移民法,申请公民入籍的绿卡居民留在美国的时间,是必须在入籍申请提出前5年,有最少2年半时间是在美国居留,同时每一年最少6个月是在美国。若某1年内离美超过6个月,其余几个月时间即不能计算在这2年半的居留时间内,若离开美国时间超过一 年,居留时间计算即会中断。

每半年入境1次即可保留绿卡,离境一年以上被视为放弃绿卡

美国的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如要保留永久居留身份,每半年必须入境一次,同时每年离开美国国境的时间不超过183天。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1年,会被视为放弃绿卡。即使离境时间不满1年,若移民官员认为其缺失在美国永久居留的诚意时,绿卡持有人也有可能被视为放弃绿卡。在美的社区关系、工作情况、交税状况,及绿卡持有者是否保留美国银行账户、美国驾照等也会被移民官员考虑在内。

如预计离开美国超1年,需申请回美证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tizen and Immigration Office)建议预计离美超1年的绿卡持有者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Permit)。回美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两年,在其有效期内,绿卡持有者在返美前不必向美国大使馆或者领馆申请回美签证(Returningresident visa)。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回美证并不能确保绿卡持有人能顺利返回美国,但是它可以帮助体现其在美永久居住的诚意。离开美国超两年,则需申请回美签证。

要求入籍,5年需居住满2年半

申请入籍,必须在美国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至少满5年(或者,与美国公民结婚并居住在一起三年)。在过去的5年中,至少在美国待满30个月的时间(或者,与美国公民结婚结婚并居住在一起的话,在过去3年在美国待满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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