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类团聚移民是第二类家庭团聚移民,包括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及你的18岁以下已成为孤儿并未婚的亲戚。此类申请与以上夫妻子女团聚申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担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等,担保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重新开放父母与祖父母团聚移民申请,全球限定5000个名额,但申请条件显著提高,将采用新的申请表格。新一轮抢递申请表又将开始。
新的团聚移民申请规则对申请人的收入要求提高三成,新的申请则要求提供过去三年的收入证明,并须出示过往三年的税单。以一家三口担保两位老人为例,2013年五人家庭的最低收入要求是4.9万加元,如要担保成功,按照新标准必须达到6.38万加元;三年中,每年收入也均须达到担保的最低标准。申请人一定要使用最新的申请表。
据统计,2012年以随行子女身份申请移民者有64757人年龄在19岁以下,约占总数的90%,子女中19至22岁者有7237人。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提醒民众,原本计划于明年1月2日起实施的,各类团聚移民申请随行子女年龄下调至未满19岁的新措施,会延后实施。19岁至22岁的子女或自己的父母及祖父母都可申请。
超过19岁,目前必须是全职学生,且从19岁起必须是持续就学,经济大部分或全部由父母亲支持,若就学有中断,则不能超过一年。如子女超过19岁,在身份或心理有残疾,而无法照顾自己,在财务上大部分或全部受父母支持,也可视为未独立子女,但在体检方面,却属于不能入境类。
未独立的子女也包含在19岁以前被收养的孩子。子女必须依照当地法律,完成收养手续,且该收养不能以移民为目的。
父亲或母亲,祖父或祖母。父亲或母亲是指任何年龄的父母,必须说明一下,如果申请人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尚不到3年,则只能申请60岁或60岁以上的父母,父亲或母亲丧偶,或不能工作。
无双亲的亲属。这类亲属包含担保人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孙子及孙女。他们必须是19岁以下且未婚。担保人也必须取得亲属未来欲居住省份的书面同意。
1. 担保人向加拿大境内的处理中心(PROCESSING CENTER)提出经济担保申请,处理中心对其资格进行评估。
2.担保资格获得批准后,担保人将批准证书、父母的移民申请表和相关的支持文件递交加拿大使馆或领事馆。如果被担保人在加拿大,可将申请递至驻美国的加拿大使领馆。
3.申请父母家庭团聚移民,通常情况下不需要面试。但一定要做体检。被担保人按要求做完体检并通过审核后,才可获得移民纸。
这一类移民的申请从形式上看较简单,但其所需填写的表格,甚至比技术移民的还要多,做起来时会不胜其烦。如果你英语不好,更会战战兢兢,唯恐哪里理解错了、填错了。如果你对自己的英语有信心,不妨自己做。移民申请人除填表外要提供的其它重要的文件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公证和无犯罪记录公证。移民成功与否,最关键的是担保人的收入是否达到要求。实际上,担保人的收入只要在申请前一年达到标准并提供完备的文件即可。有的人申请递出后,仍惴惴不安,唯恐以后的收入低于标准,倒是大可不必的。
不论是在香港还是在北京,家庭团聚类移民都在增加。例如2005年香港领事馆的移民申请案中,49%是家庭团聚类移民。按现在的进度,担保申请的审批时间为两年,移民的审批时间也是两年左右,总共四年左右。当然这是指正常情况,如果你材料做得问题多多,常要补件,则不在此列。另外,移民申请人若岁数较大,体检会比较仔细,可能被要求复查或再复查,这也会增加等候时间。根据现在移民的总体情况,今后等候时间可能还会加快。总之,并不象近年媒体所渲染的那样遥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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