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可以是夫妻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对于境外申请配偶签证类别为309临时配偶签证和100永居配偶签证。对于境内申请配偶签证类别为820临时配偶签证和801永居配偶签证。还有一种境外申请的夫妻300的未婚夫妻签证。
对于同居关系,除非有未能控制的因素,各方必须具备实时至少12个月同居关系。不过,如果各方能在Relationships Act 2008 (Vic),或Relationships Act 2003 (Tas), 或 Relationships Register Act 2010 (NSW)下注册同居关系,都能要求对12个月期限的的免除。
一般上,欲证明丈夫和妻子关系,各方需提供下列证明:
1 财政方面的关系,这包括:
·任何共同拥有的物业或其他主要财产;和
·共同负债;和
·对于主要财政和财政来源有共同的承诺和承担;和
·关系中的一方是否和对方负有法律责任;和
·共同分担家庭日常支出
2. 家庭性质的关系,这包括:
* 任何对于孩子照顾和抚养有共同责任;和
* 共同的 生活安排;和
* 共同家务承担的责任。
3. 社交方面的关系,这包括:
* 是否向其他人表述其正处于同居关系,和
*其朋友对其同居关系的意见,和
* 其对共同社交活动有共同点体现;